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禁毒缉毒大队一级警长刘有国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四川省纪委监委
2021-04-25

  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禁毒缉毒大队一级警长刘有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资阳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目前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正对其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有国简历

  刘有国,男,汉族,1969年10月生,四川资中人,在职大学学历。1987年11月参加工作,199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11月至2004年3月,在部队服役;

  2004年3月至2004年10月,待业;

  2004年10月至2009年4月,在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南津派出所工作;

  2009年4月至2014年8月,在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禁毒大队工作;

  2014年8月至2018年3月,任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禁毒缉毒大队侦查中队中队长;

  2018年3月至2018年9月,在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禁毒缉毒大队工作;

  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任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禁毒缉毒大队二级警长;

  2019年4月至今,任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禁毒缉毒大队一级警长。